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本交易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偿付方式采用优先级/次级的支付机制。A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B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的18.75%的信用支持,B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的8.25%的信用支持。
- 在初始起算日入池贷款均为银监会制定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中的正常类贷款,资产质量较高,信用表现良好。
- 本交易初始起算日为2017年4月29日,预计信托设立日为2017年8月8日,期间获得3个月利息回收款;在正常景况下,封包期产生的超额利息为各级证券提供了一定的信用支持。
- 本交易设置了现金储备账户,发起机构应当于发行日向现金储备分账户存入现金储备,金额为初始资产池余额的1.00%,为各级证券提供了一定的流动性支持。
- 发起机构及贷款服务机构宝马金融作为由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与德国宝马股份公司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是银监会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随着宝马汽车在中国市场销量的不断扩张,宝马金融的汽车金融业务也获得了迅速发展。在实现良好盈利的同时宝马金融风险控制较好,截至2016年12月末,零售贷款不良贷款率为0.09%,处于同业较好水平。
- 入池资产为静态组合,无以回收款持续购买新信贷资产的循环风险。
🟥 负面观点
- 入池贷款中30,480笔为浮动利率贷款,OPB占比为99.52%。交易中约定A级证券为固定利率债券,B级证券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作为基准利率,利率在基准利率调整生效之日后下一个支付日调整。基础资产和优先级证券的利率类型及调整方式不同,本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利率错配风险。
- 受业务发展和信息系统的限制,宝马金融提供了自2010年11月以来的历史业务数据,部分数据已经历完整生命周期,但未经历完整的经济周期,历史业务表现对资产池未来表现的预测作用有限。
- 本交易基础资产为汽车抵押贷款,根据交易安排,基础资产转移至信托但并不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于抵押权未变更登记,可能导致抵押权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从而对信托权益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