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融迪2018年第一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18-12-19
  • 簿记建档: 2018-12-26
  • 设立日期: 2018-12-29
  • 法定到期: 2024-05-26
  • 付款周期: 每月
  • 底层资产: 🚗汽车贷款
  • 产品系列: 盛世融迪
  • 簿记人: None

支持证券

债券简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18盛世融迪1优先100.0098,000.004.3 %2018-12-292020-07-2698,000.00100.00
18盛世融迪1C100.0021,064.75/2018-12-29None21,064.75None
发行规模偿付类型利率类型预期到期债券名称起息日期配售金额预期存续加权存续
98,000.00过手摊还固定利率2020-07-26优先级2018-12-2998,000.001.580.74
21,064.75过手摊还零息式2022-05-26次级2018-12-290.003.411.95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119,064.75
次级比例: 17.692%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18-10-01
本息费余额:119,064.75
平均余额: 5.36
平均利率: 8.30%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为34.11岁,收入稳定、还款意愿强
  • 借款人加权平均收入债务比为2.01倍,具有还款保障
  • 基础资产分散度很高:共22210笔贷款;单笔最大未偿本金201500元,占比0.02%;前十大借款人未偿本金占比0.16%;覆盖31个省区市,广东余额占比最高为19.87%
  • 入池贷款加权平均剩余期限为26.09月,风险暴露较短
  • 入池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0.0827,高于各级证券加权平均利率及税费服务费率之和,利差充足
  • 初始起算日至信托设立日(2018-10-01至2018-12-20)产生约2.67个月利息回收款,占资产池总额1.81%,即约21590000元,形成超额抵押
  • 优先级/次级结构提供17.69%信用支持
  • 交易结构风险较低:设加速清偿与违约事件触发机制;抵销风险通过即时补足机制缓释;混同风险通过转付频率+混同储备账户缓释;法律风险通过发起机构赎回条款缓释

🟥 负面观点

  • 静态样本池仅26个,数量不足;与基础资产池在初始LTV、合同期限分布等方面存在差异;且所处宏观经济环境不同,违约分布参数估计存在相对误差
  • 入池贷款100%为比亚迪品牌汽车,品牌集中度极高
  • 未办理抵押权转让变更登记,存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虽有发起机构赎回条款缓释,但仍构成潜在风险
  • 宏观经济面临不确定性:居民杠杆率快速提升、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经济增速、汽车产销量承压,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及抵押物回收价值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优先级获得次级提供的17.69%信用支持
  • 入池资产为22210笔正常类贷款,平均单笔未偿本金余额53608.62元,分散度高
  • 封包期(2018-10-01至2018-12-20)近3个月产生超额利息,提供额外信用支持
  • 入池资产为静态池,无循环购买风险
  • 加权平均初始抵押率为68.45%,提供充足抵押物缓冲
  • 借款人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地域分散性强
  • 比亚迪金融不良贷款率仅0.72%,资信状况良好
  • 设置了流动性储备、混同储备、抵销储备、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等多重缓释机制

🟥 负面观点

  • 比亚迪金融历史数据仅自2015年7月起,未经历完整经济周期,预测可靠性受限
  • 基础资产抵押权未办理变更登记,存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 贷款服务机构与发起机构为同一主体,存在资金混同与抵销风险
  • 未指定后备贷款服务机构,依赖触发后30日内选任机制

违约前分配


  1.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收入分账户)中,按实际发生额顺序支付税收及规费(信托应当承担的税收,存入税收储备账户)
  2.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收入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同顺序分配中介机构(不包括贷款服务机构)应付的服务报酬和费用支出(包括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中债资信、审计师(如有)、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服务报酬和可报销费用支出,以优先支出上限为限)
  3.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收入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贷款服务机构报酬(如果委托机构不是贷款服务机构)
  4.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收入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优先级证券利息(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利息)
  5.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收入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流动性储备账户和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使流动性储备账户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余额不少于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金额,按所差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
  6.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收入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本金分账户,相当于违约抵押贷款的未偿本金余额及以往转入金额的净额
  7.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收入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贷款服务机构报酬(如果委托机构是贷款服务机构)
  8.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收入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中债资信、审计师(如有)、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可报销费用支出中超出优先支出上限的部分,按所差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
  9.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收入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本金分账户的所有余额
  10. 从本金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收入分账户,确保收入分账户足以支付其分配顺序第(i)至(v)项的所有到期款项
  11.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本金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优先级证券本金(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本金,直至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12.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本金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次级证券期间收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本金,直至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13.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本金分账户)中,按约定顺序支付次级证券本金(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本金,直至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14. 从本金回收款和利息回收款(本金分账户)中,按剩余金额顺序支付余额作为次级证券收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所有余额作为收益)
池表现数据仅在NPL产品中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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