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时代2023年第五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3-11-30
  • 簿记建档: 2023-12-07
  • 设立日期: 2023-12-12
  • 法定到期: 2030-11-26
  • 付款周期: 每月
  • 底层资产: 🚗汽车贷款
  • 产品系列: 吉时代
  • 簿记人: None

支持证券

债券简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23吉时代5优先A1_bc100.00185,000.002.55 %2023-12-122024-12-26185,000.00100.00
23吉时代5优先A2_bc100.00281,500.002.61 %2023-12-122025-09-26281,500.00100.00
发行规模偿付类型利率类型预期到期债券名称起息日期配售金额预期存续加权存续
185,000.00固定摊还固定利率2024-12-26优先A1级证券2023-12-12/1.04None
281,500.00过手摊还固定利率2025-09-26优先A2级证券2023-12-12/1.79None
83,500.94过手摊还零息式2028-11-26次级证券2023-12-12/4.96None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550,000.94
次级比例: 15.182%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3-09-30
本息费余额:550,000.94
平均余额: 4.89
平均利率: 2.60%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初始基础资产集中风险较低:单笔贷款最大未偿本金占比0.01%,最大地区(安徽)占比6.78%,最大品牌(吉利)占比57.82%
  • 优先级/次级结构提供15.18%信用支持
  • 设立流动性储备账户,初始金额约4400万元(初始池余额的0.8%)
  • 提前摊还机制可降低持续购买不确定性
  • 抵销、混同、流动性及法律风险缓释措施充分,交易结构风险较低
  • 发起机构风险管理能力强:截至2023年6月末存量零售信贷资产511.5亿元,不良率0.21%
  • 历史静态池表现稳健:83个样本池12期平均累计违约率0.38%,24期平均1.44%
  • 借款人资质良好:加权平均年龄35.39岁,加权平均收入债务比3.69倍,还款能力较强
  • 抵押物质量高:新车占比100%,加权平均LTV仅59.67%,抵押保障充足
  • 交易参与机构资质优良:受托人上海国际信托、资金保管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主承销商国泰君安等均具备专业能力

🟥 负面观点

  • 加权平均贷款利率仅2.59%,利差支持有限;持续购买标的利率下限2.5%,利息净流入对证券本息覆盖程度较弱
  • 采用持续购买结构,未来入池资产质量存在不确定性,虽有合格标准约束但实际信用表现仍具波动性
  • 未办理抵押权转让变更登记,存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虽约定发起机构赎回义务,但执行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 宏观经济虽边际改善,但仍需关注居民可支配收入恢复缓慢、汽车市场分化及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信用风险上升压力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优先级/次级支付机制提供15.18%信用支持
  • 入池资产分散性好:112429笔贷款、112408户借款人,前50大借款人未偿本金余额占比仅0.46%
  • 设置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初始必备金额4400.01万元,提供流动性支持
  • 吉致汽车金融具备丰富证券化经验与稳健资产质量,抵销及混同风险极低

🟥 负面观点

  • 持续购买安排带来不确定性风险:若可供资产不足将导致资金沉淀;新增资产信用质量下滑可能影响整体池表现
  • 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基础资产转让后暂不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存在违约后无法及时处置抵押物的风险
  • 历史数据局限性:静态池数据未经历完整经济周期,对基础资产未来表现预测能力有限
  • 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基础资产履约不确定性

违约前分配


  1.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首先支付实际发生的税费金额,或根据税收计算公式计算所得信托应当承担但发起机构及贷款服务机构尚未支付或预提的税收(如有),并转入信托(税收)储备账户,按顺序支付。
  2.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向受托机构、资金保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评级机构(如有)、审计师(如有)、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支付服务报酬,以及该等主体和贷款服务机构以优先支出上限为限的各自可报销的实际支出和费用,按相应比例支付服务报酬和实际支出费用,如资金不足则同顺序、按相应比例支付。
  3.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支付贷款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如有),按贷款服务机构的服务报酬金额,顺序支付。
  4.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支付优先A1级、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或下一个支付日应支付的优先A1级、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按比例支付利息,同顺序、按比例支付。
  5.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转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信托(服务转移和通知)储备账户、信托(混同和抵销)储备账户,使账户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必备(服务转移)储备金额和必备(混同和抵销)储备金额,同顺序、按所差金额的相应比例转入,如资金不足则按所差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
  6.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向受托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评级机构(如有)、审计师(如有)、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支付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或留存资金用于合格投资或后续持续购买(若持续购买期),按所差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留存资金用于合格投资或后续持续购买,同顺序、按所差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或留存,如资金不足则按所差金额的相应比例支付。
  7.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若持续购买期结束,向优先A1级证券(或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偿付本金,直至未偿本金余额达到目标余额,顺序支付。
  8.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若持续购买期结束,向优先A2级证券(或优先A2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偿付本金,直至未偿本金余额为零,顺序支付。
  9.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若持续购买期结束,向优先A1级证券(或优先A1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偿付本金,直至未偿本金余额为零,顺序支付。
  10.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若持续购买期结束,向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或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偿付本金,直至未偿本金余额为零,顺序支付。
  11. 从信托账户回收款(或信托收付账户)中,若持续购买期结束,剩余资金全部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或所有余额,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全部支付或顺序支付。
池表现数据仅在NPL产品中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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