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誉至诚2024年第七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4-12-05
  • 簿记建档: 2024-12-12
  • 设立日期: 2024-12-17
  • 法定到期: 2027-08-26
  • 付款周期: 半年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消费贷款
  • 产品系列: 中誉至诚
  • 发起人: 中国银行
  • 承销商: 招商证券
  • 发行人: 交银信托
  • 簿记人: None
  • 服务商: 中国银行

支持证券

债券简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24中誉至诚7优先0.000.002.2 %2024-12-172026-02-2614,800.00100.00
24中誉至诚7C0.000.00/2024-12-172027-08-264,900.00103.00
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偿付类型利率类型预期到期起息日期配售金额预期存续加权存续
优先档14,800.00过手摊还固定利率2026-02-262024-12-1714,060.001.190.52
次级档4,900.00过手摊还零息式2027-08-262024-12-174,655.002.691.74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19,700.00
次级比例: 24.873%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4-07-01
本息费余额:156,213.67
本金余额:151,119.55


资产池回收预测
    惠誉博华: 25,648.20 (回收率: 16.419%)
    中债资信: 22,141.41 (回收率: 14.174%)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80.72%
    可疑: 13.04%
    损失: 6.23%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跟踪报告:

惠誉博华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评级日期: 2025-07-14
  • 基准日: 债券/2025-02-26 , 资产池/2025-01-31
  • 跟踪评级: <优先档/AAAsf> <次级档/NR>

🟩 正面观点

  • 优先档证券利息得到及时足额偿付,本金已偿付65.2%,信托储备账户余额充足,能有效缓释流动性风险;贷款服务机构履职良好,交易对手信用质量稳定;资产池对优先档证券提供足够信用保护并有一定信用缓冲;宏观经济回升向好,政策效应逐步释放,市场信心提振。

🟥 负面观点

  • 资产池加权平均贷款逾期期限上升至13.9个月,较初始起算日明显增长;累计回收率仅为6.7%;基础资产主要集中于损失类,回收时间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国内有效需求增长动力不足,外贸不确定性上升,经济持续回升基础仍需巩固。


售前报告: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本期证券的交易结构下,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对优先档证券能够提供较好的信用支持。根据测算,正常情景下资产池可供分配的回收金额预计为22,141.41万元,而优先档证券发行金额为14,800.00万元,扣除交易结构中涉及的各项费用及利息支出后,资产池可供分配的回收金额形成的超额覆盖能够为优先档证券本息偿付提供较好的信用支持。
  • 基础资产笔数较多,分散度较高,可较为有效地降低了资产池总回收金额的波动程度。
  • 流动性储备账户一定程度缓释了证券的流动性风险。
  • 信用触发机制较为完备,抵销/混同风险极低。

🟥 负面观点

  • 入池贷款为信用类不良贷款,回收可能性较低,可能会受到催收政策变动的影响,催收费用较高。
  • 实际发行利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证券兑付存在一定风险。
  • 宏观经济在稳增长政策积极推进、经济内生动能自发修复下有望持续恢复向好,但仍需关注短期内债务人还款能力继续承压的情况。

惠誉博华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正面观点

  • 高度分散的资产池:单笔贷款平均未偿本息费余额为5.1万元,前十大借款人合计占比仅0.3%,分布于36个地区。
  • 充足的超额抵押:优先档证券发行规模仅为基础资产未偿本息费余额的9.5%,具备较强信用支持。
  • 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缓释机制:设置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为当期应付优先档利息及前序税费总额的1倍,充分覆盖支付中断风险。
  • 发起机构与贷款服务机构为中国银行,具备完善的贷后管理流程和丰富的不良资产服务经验。
  • 交易结构实现真实出售与破产隔离,法律顾问出具意见支持法律有效性。

🟥 负面观点

  • 不良资产回收具有不确定性,受宏观经济、区域司法环境和服务机构履职能力等多重因素影响。
  • 若优先档证券实际发行利率明显高于模型假设3.0%,压力情景下兑付可能存在一定风险。

违约前分配


  1. 1. 税收/税费: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应付税费金额,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2. 2. 支付代理机构报酬、受托人报酬、资金保管机构的报酬(如有)、评级报酬、审计师的报酬、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报酬、上述相关主体和贷款服务机构各自可报销的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受托机构垫付费用: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除贷款服务机构外的参与机构报酬、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及受托人垫付的代为发送权利完善通知所发生的费用,金额为实际发生且不超上限的费用,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3. 3. 优先档证券利息: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当期应付利息,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4. 4. 转入流动性储备账户必备金额/计提流动性储备金: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直至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5. 5. 超出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实际超额费用,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6. 6. 优先档证券本金,至偿还完毕: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可分配资金用于偿还优先档本金,直至清偿完毕,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7. 7. 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按约定计算的基本服务费,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8. 8. 次级档证券本金,至偿还完毕: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剩余资金用于偿还次级档本金,直至清偿完毕,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9. 9. 次级档证券固定资金成本,至偿还完毕: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按约定计算的固定资金成本,直至清偿完毕,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10. 10. 贷款服务机构超额奖励服务费: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回收款支付完次级档固定资金成本后剩余资金的80%,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11. 11. 剩余资金作为次级档证券的收益:从信托收款账户支付扣除前述所有项目后的剩余资金,全部作为次级档证券的收益,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资产池处置

报告期数期末池余额期末资产数量处置中资产已处置资产回收金额回收期初回收期末ARS
1150,628.0828,2633,724.816,305.2410,030.052024-07-012025-01-3110.95%
2148,520.4026,6362,607.063,134.355,741.422025-02-012025-07-317.45%
3147,025.3325,4782,411.722,545.414,957.142025-08-012026-01-316.33%

累计回收

兑付期数兑付日期当前余额偿付本金本期利率本期利息本息合计
12025-02-265,150.409,649.602.2 %63.349,712.94
22025-08-260.005,150.402.2 %56.195,206.59
32026-02-26////0.00
兑付期数兑付日期当前余额偿付本金本期利率本期利息超额收益本息合计
12025-02-264,900.000.00/0.00/0.00
22025-08-264,267.90632.10/0.00/632.10
32026-02-260.004,267.90/684.4718.724,9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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