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元至诚普银2025年第四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5-06-13
  • 簿记建档: 2025-06-20
  • 设立日期: 2025-06-25
  • 法定到期: 2030-06-26
  • 付款周期: 季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信用卡
  • 产品系列: 工元至诚普银
  • 发起人: 工商银行
  • 承销商: 光大证券
  • 发行人: 华润信托
  • 簿记人: None
  • 服务商: 工商银行

支持证券

债券简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25工元至诚普银4优先33.648,746.402.03 %2025-06-252026-09-2626,000.00100.00
25工元至诚普银4C100.008,500.00/2025-06-252027-12-268,500.00110.00
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偿付类型利率类型预期到期起息日期配售金额预期存续加权存续
优先档26,000.00过手摊还固定利率2026-09-262025-06-2524,700.001.250.57
次级档8,500.00过手摊还零息式2027-12-262025-06-258,000.002.51.85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34,500.00
次级比例: 24.638%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5-02-28
本息费余额:515,222.37
本金余额:397,510.65


资产池回收预测
    东方金诚: 44,232.60 (回收率: 8.585%)
    中债资信: 43,815.89 (回收率: 8.504%)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12.86%
    可疑: 30.41%
    损失: 56.73%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分散性较好,涉及借款人147502户,分布于全国30个地区
  • 基准情景下,自初始起算日起36个月内资产池预计净回收金额40693.99万元,能够为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偿付提供较好的保障
  • 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设置能够较好地缓释资产池现金流入同优先档证券利息兑付之间的流动性错配风险
  • 贷款服务机构工商银行自身财务和经营状况稳健、资本充足,具备丰富的资产证券化经验,能够为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优质的贷款服务

🟥 负面观点

  • 入池资产均为个人信用卡类不良贷款债权,未附带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资产现金流回收仅依靠对借款人催收的自身回款
  • 可疑类和损失类资产占比较高、逾期时间相对较长,资产回收金额和时间不确定性较大
  • 近年来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增加了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若未来借款人可支配收入改善情况不及预期,将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造成一定压力
  • 模型预测结果基于历史数据及一系列假设之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未来实际回收情况可能与模型预测结果存在差异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基础资产笔数多、分散度高,有效降低单笔回收不确定性对整体回收波动的影响
  • 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对优先档证券提供较好信用支持,超额覆盖明显
  • 封包期已实现真实回收6,131.81万元,占优先档规模的23.58%,降低不确定性并增强流动性支持
  • 设置了流动性储备账户,为优先档利息支付提供缓冲,缓释流动性风险
  • 交易结构中信用触发机制完备,抵销、混同、流动性等风险极低
  • 发起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具备极高的主体信用水平和丰富的不良资产处置经验
  • 历史数据显示发起机构过往项目真实回收表现良好,均值达预测回收的1.5倍

🟥 负面观点

  • 入池资产为纯信用类不良贷款,无抵押或担保,回收依赖催收,回收可能性较低
  • 基础资产加权平均逾期期限达13.83个月,账龄较长,回收难度较高
  • 催收费用较高且全额从回收款中扣除,若实际费用超预期将影响优先档兑付
  • 宏观经济仍面临房地产下行、居民杠杆偏高、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等压力,影响债务人还款能力
  • 实际发行利率存在不确定性,若高于预期可能影响优先档正常兑付

违约前分配


  1.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中,按实际发生金额顺序支付与信托相关的税费(当期应缴金额)。
  2.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中,顺序支付应付未付的各项发行费用(包括受托机构垫付的费用和以往各期未付金额,当期应缴金额)。
  3.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中,按合同约定当期费用顺序支付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当期服务费用(当期总额)。
  4.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中,按合同约定当期服务报酬顺序支付主要参与方(包括受托人、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审计师、后备贷款服务机构)的当期服务报酬(当期服务报酬总额)。
  5.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中,按票面利率和未偿本金计算顺序支付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当期应付利息)。
  6.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中,顺序转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使账户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前述1至5项合计金额的1.5倍)。
  7.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中,按《服务合同》约定的基本服务费的50%顺序支付当期应支付的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的50%(当期50%的基本服务费)。
  8.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中,按实际发生金额顺序支付同顺序支付费用支出(同顺序支付其他费用支出(不含资金汇划费))。
  9.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或剩余回收款中,按季过手摊还(按计划或实际可分配金额偿还至清偿完毕)顺序支付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优先档证券本金)。
  10.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或剩余回收款中,顺序支付累计应付未付的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剩余50%(超出限额的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累计未付部分或剩余部分)。
  11.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或剩余回收款中,在优先档本金清偿完毕后支付(至偿还完毕)顺序支付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次级档证券本金)。
  12.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或剩余回收款中,按合同约定固定成本(至偿还完毕)顺序支付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次级档证券固定资金成本)。
  13.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或剩余回收款中,按实际垫付金额(实际发生金额)顺序支付贷款服务机构先行垫付且尚未受偿的超额处置费用(贷款服务机构超额处置费用)。
  14.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或剩余回收款中,按《服务合同》确定的比例或金额(如有,按约定支付)顺序支付超额奖励服务费给贷款服务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超额奖励服务费)。
  15. 从信托收款账户内的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信托账户回收款)或最终剩余资金中,如有余额全部归属(全部剩余)顺序支付剩余资金作为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次级档证券收益)。

资产池处置

报告期数期末池余额期末资产数量处置中资产已处置资产回收金额回收期初回收期末ARS
1545,124.66149,5858,215.414,471.5312,686.942025-02-282025-08-314.88%
2562,015.68148,2842,691.111,219.553,910.672025-08-312025-11-303.04%

累计回收

兑付期数兑付日期当前余额偿付本金本期利率本期利息本息合计
12025-09-2613,676.0012,324.002.03 %134.4812,458.48
22025-12-268,746.404,929.602.03 %69.224,998.82
兑付期数兑付日期当前余额偿付本金本期利率本期利息本息合计
12025-09-268,500.000.00/0.000.00
22025-12-268,5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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