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金2025年第四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5-11-17
  • 簿记建档: 2025-11-24
  • 设立日期: 2025-11-27
  • 法定到期: 2034-07-26
  • 付款周期: 半年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企业贷款
  • 产品系列: 臻金
  • 发起人: 浙商银行
  • 承销商: 中信证券
  • 发行人: 华润信托
  • 簿记人: None
  • 服务商: 浙商银行

支持证券

债券简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25臻金4优先100.0038,600.002.69 %2025-11-272029-07-2638,600.00100.00
25臻金4C100.009,600.00/2025-11-272031-07-269,600.00100.00
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偿付类型利率类型预期到期起息日期配售金额预期存续加权存续
优先档38,600.00过手摊还固定利率2029-07-262025-11-2736,600.003.661.99
次级档9,600.00过手摊还零息式2031-07-262025-11-279,120.005.663.67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48,200.00
次级比例: 19.917%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5-09-02
本息费余额:147,835.35
本金余额:143,800.73


资产池回收预测
    中债资信: 69,112.81 (回收率: 46.750%)
    联合资信: 69,275.32 (回收率: 46.860%)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93.62%
    可疑: 4.83%
    损失: 1.55%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正面观点

  • 资产池分散性较好,涉及571户债务人,单户最高未偿本息费占比仅0.71%,单户最高预测回收金额占比0.76%
  • 入池资产均附带抵押担保,以居住用房为主,抵押物处置是主要现金流来源
  • 预计前五年毛回收金额为69275.32万元,覆盖优先档证券规模(38600万元)达1.79倍,提供充足信用支持
  • 设置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有效缓释优先档证券利息兑付的流动性风险
  • 贷款服务机构浙商银行具有丰富不良贷款处置经验,熟悉资产情况,有助于提升回收效率
  • 超额奖励服务费机制设计合理,激励贷款服务机构勤勉履职,提高资产池整体回收率

🟥 负面观点

  • 抵押物类型集中于居住用房,占未偿本息费余额97.08%,回收表现高度依赖房地产行业走势
  • 地区集中风险明显,杭州、深圳、宁波三城未偿本息费余额合计占比达43.74%
  • 不良贷款处置过程存在较多偶然性因素(如债务人失联、房屋占用、刑事案件等),导致回收金额与时间分布不确定性较大
  • 尚未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手续,可能存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全部为抵押贷款,且抵押物以个人住房为主,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对回收水平形成较好支撑。
  • 抵押物集中在一二类城市,占比达94.50%,有助于提升回收可靠性。
  • 借款人分散度较高,前十大借款人贷款余额占比仅为6.42%,有效降低集中风险。
  • 加权平均逾期期限较短,仅为4.11个月,损失类贷款占比低至1.55%,债权回收可能性较高。
  • 交易结构下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对优先档提供良好覆盖,超额覆盖显著。
  • 设置流动性储备账户,可在回收款不足时补足优先档利息,缓释流动性风险。
  • 信用触发机制完备,抵销、混同、流动性风险较低。

🟥 负面观点

  • 资产实际回收率与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受催收能力与司法环境影响较大。
  • 部分抵押物为非居住用房(商业用房、写字楼等),占比1.70%,处置难度较大,变现能力较差。
  • 当前抵押率较高,加权平均达106.95%,存在资不抵债风险,影响回收价值。
  • 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存在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风险,带来法律不确定性。
  • 地区分散度较低,赫希曼指数为0.11,集中度风险较高。
  • 实际发行利率若高于预期,可能影响优先档正常兑付。
  • 宏观经济仍面临房地产下行压力与居民杠杆偏高等挑战,债务人还款能力承压。

违约前分配


  1. 分配资金来源:可分配现金账户中的资金;分配去向:支付信托税费;金额:实际发生额;分配方式:顺序支付
  2. 分配资金来源:可分配现金账户中剩余资金;分配去向:支付信托费用和开支(含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等)、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费用、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评估机构、会计顾问/税务顾问、法律顾问、联合资信及中债资信初始信用评级费用、承销报酬、受托人、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跟踪评级报酬和审计师(如有)、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当期服务报酬总额;金额:合同约定应付金额;分配方式:顺序支付或同顺序按比例或全额支付
  3. 分配资金来源:可分配现金账户中剩余资金;分配去向:支付优先档证券利息;金额:按固定利率计算的当期应计利息;分配方式:顺序支付
  4. 分配资金来源:可分配现金账户中剩余资金;分配去向:回补流动性储备账户;分配方式:顺序支付
  5. 分配资金来源:可分配现金账户中剩余资金;分配去向:偿还优先档证券本金;金额:当期可分配的全部本金;分配方式:顺序支付
  6. 分配资金来源:优先档证券本金全部清偿后的剩余资金;分配去向:支付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分配方式:顺序支付
  7. 分配资金来源:支付完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后的剩余资金;分配去向:偿还次级档证券本金直至偿还完毕;分配方式:顺序支付
  8. 分配资金来源:次级档证券本金全部清偿后的剩余资金;分配去向:支付次级档证券固定资金成本;金额:按约定利率计算的成本;分配方式:顺序支付
  9. 分配资金来源:支付完次级档固定成本后的剩余资金;分配去向:支付超额奖励服务费;金额:可分配现金账户余额的90%归服务商,10%归次级持有人;分配方式:比例支付
  10. 分配资金来源:支付完超额奖励服务费后的剩余资金;分配去向:剩余金额作为次级档证券的收益;分配方式:顺序支付
25ZHENJIN04:<Deal Data has no current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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