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富2026年第一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6-05-07
  • 簿记建档: 2026-05-13
  • 设立日期: 2026-05-19
  • 法定到期: 2033-01-23
  • 付款周期: 半年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企业贷款
  • 产品系列: 鸿富
  • 簿记人: None

支持证券

债券名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优先100.0028,000.002.18 %2026-05-192029-01-2328,000.00100.00
C100.0012,100.00/2026-05-192031-01-2312,100.00103.00
名称发行规模配售规模利率类型加权平均期限设立日期
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28,000.0026,600.00固定利率2.000002026-05-19
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12,100.0011,490.00零息式3.230002026-05-19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40,100.00
次级比例: 30.175%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5-09-30
本息费余额:185,525.44
本金余额:176,706.97


资产池回收预测
    中诚信国际: 62,215.33 (回收率: 33.535%)
    中债资信: 53,018.25 (回收率: 28.577%)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35.53%
    可疑: 28.10%
    损失: 36.38%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预期回收金额可以为优先档证券提供较大的现金流回收支持。一般景况下入池资产前五年预期毛回收金额为62,215.33万元,相较优先档证券发行规模28,000.00万元提供了较大的现金流回收支持。
  • 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设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释优先档证券利息偿付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 贷款服务机构具备丰富的贷款服务经验。中国民生银行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好,具备良好的信用等级,抵销、混同风险极低。中国民生银行已成功发起多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担任贷款服务机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 负面观点

  • 不良债权的回收不确定性较大。小微贷款不良债权的催收、处置过程易受到相应地区经济情况、房地产政策、司法环境和偶然因素的影响,因此未来现金流回收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 部分附带抵押的入池资产存在未办理抵押物变更登记风险。本交易基础资产为小微贷款不良债权,未偿本息费余额占比89.40%的入池资产附带抵押,根据交易安排,基础资产转移至信托但在未发生权利完善事件的情况下暂不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手续。
  • 资金混同风险。入池资产所产生的回收款由贷款服务机构按季划转至信托账户,有一定停留时间。
  • 抵销风险。本交易未设置抵销储备账户。
  • 未设置外部流动性支持机构。
  • 模型风险。
  • 宏观经济风险。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主要为抵押贷款,且抵押物以个人住房为主,变现能力强
  • 入池资产借款人和地区分散度较高
  • 入池资产当前逾期期数较短,债权回收可能性较高
  • 本期证券交易结构下,资产池回收现金流能够为优先档证券提供较好的信用支持,流动性储备账户设置缓释流动性风险
  • 本期证券信用触发机制较为完备

🟥 负面观点

  • 资产的实际回收率与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部分资产无抵押担保,还款来源有限
  • 入池资产当前抵押率较高,处置难度相对较大,且未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存在风险
  • 实际发行利率存在不确定性
  • 本期证券抽样调查的风险
  • 宏观经济与行业因素影响

违约前分配


  1. 将依据相关中国法律应由受托人缴纳的与信托相关的税收记入信托分配(税收)账户;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回收款);金额为应纳税额;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2. 同顺序将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包括受托机构垫付的该等费用(如有))的总额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应支付发行费用;分配方式为同顺序按比例支付。
  3. 同顺序将应支付的支付代理机构报酬、受托人报酬、资金保管机构报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服务报酬、审计师报酬、后备贷款服务机构报酬、上述主体可报销费用、受托人垫付费用、贷款服务机构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代为发送权利完善通知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等的总额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各项应支付金额;分配方式为同顺序按比例支付。
  4. 将下一个支付日应支付的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金额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优先档应付利息;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5. 将相应金额记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使该账户的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使储备账户余额达到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的差额;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6. 将当期应支付的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基本服务费;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7. 同顺序将应支付受托人、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审计师以及后备贷款服务机构的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实际费用支出总额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超出优先支出上限的实际费用;分配方式为同顺序按比例支付。
  8. 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一定金额,用以偿还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所有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全部剩余资金;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9. 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一定金额,用以偿还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所有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全部剩余资金;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10. 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一定金额,用以支付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资金成本,直至所有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资金成本向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全部清偿完毕;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全部剩余资金;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11. 如仍有剩余资金,则将届时按《服务合同》确定的超额奖励服务费金额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并支付给贷款服务机构;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超额奖励服务费;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12. 将所有余额作为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资金来源为信托收款账户(剩余回收款);金额为全部剩余资金;分配方式为顺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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