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欣2026年第二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6-05-09
  • 簿记建档: 2026-05-15
  • 设立日期: 2026-05-20
  • 法定到期: 2032-01-26
  • 付款周期: 季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消费贷款
  • 产品系列: 建欣
  • 簿记人: None

支持证券

债券名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优先100.009,500.001.7 %2026-05-152027-04-269,500.00100.00
C100.002,400.00/2026-05-152029-01-262,400.00100.00
名称发行规模配售规模利率类型加权平均期限设立日期
建欣2026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优先档9,500.00/固定利率None2026-05-20
建欣2026年第二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2,400.00/零息式None2026-05-20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11,900.00
次级比例: 20.168%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5-10-29
本息费余额:135,968.06
本金余额:128,845.02


资产池回收预测
    中债资信: 15,738.30 (回收率: 11.575%)
    大公国际: 16,226.23 (回收率: 11.934%)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48.45%
    可疑: 39.62%
    损失: 11.93%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本期证券的交易结构下,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对优先档证券能够提供较好的信用支持,正常情景下超额覆盖。
  • 基础资产笔数较多、分散度较高,各项特征分布较为分散,有效降低了资产池回收的波动程度。
  • 流动性储备账户一定程度缓释了证券的流动性风险,储备账户存入金额为应付税费、发行费用、参与机构报酬、可报销费用、发送通知费用、优先档利息之和的2倍。
  • 信用触发机制较为完备,抵销/混同风险很低。

🟥 负面观点

  • 入池贷款为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纯信用无担保,回收可能性较低。
  • 基础资产回收受发起机构催收资源、政策及内外部因素影响,催收费用较高,回收率和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历史数据提取时点距初始起算日较远(快贷至2025年2月,建易贷至2025年2月),时效性一般,且已发行项目回收表现呈下降趋势;建易贷历史数据覆盖长度短、容量较少(仅19,321笔),代表性一般。
  • 实际发行利率存在不确定性,若实际利率大于预计,优先档兑付存在风险。
  • 宏观经济及房地产市场波动可能影响债务人还款能力和意愿。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正面观点

  • 本项目资产池分散性较好,资产对应五级分类主要为次级类,损失类资产占比较低。
  • 本项目采用优先档/次级档结构分层设计,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可获得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20.17%的信用支撑,具有一定的内部增信作用。
  • 资产池预计回收金额存在现金流超额覆盖,同时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设置,能够一定程度上缓释处置收入不确定风险。
  • 建设银行具有丰富的信贷和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贷后管理能力较好,作为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能够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的回收提供保障。

🟥 负面观点

  • 本项目资产类型为个人消费类不良贷款,且均为信用类贷款,回收金额和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整体回收处置难度有所增加。
  • 本项目信用风险与现金流分析基于一定的理论假设,可能存在模型局限性,模型关键参数的预期基于有限的历史数据,可能导致资产池预期回收表现与真实情况存在偏差。

违约前分配


  1. 支付处置费用(处置收入的15%)
  2. 将依据相关中国法律应由受托人缴纳的与信托相关的税费记入信托分配(税收)账户。
  3. 同顺序将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的总额(包括受托机构垫付的该等费用(如有))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4. 同顺序将应支付的(1)支付代理机构的报酬、(2)受托人的报酬、(3)资金保管机构的报酬、(4)评级机构提供跟踪评级服务的报酬、(5)审计师的报酬、(6)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报酬、(7)上述相关主体和贷款服务机构各自可报销的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8)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固有财产垫付的代为发送权利完善通知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的总额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5. 将下一个支付日应支付的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金额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6. 将相应金额记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使该账户的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
  7. 同顺序将应支付受托人、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如有)、审计师(如有)以及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各自可报销的实际费用支出总额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8. 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一定金额,用以偿还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所有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9. 计提当期应收取的贷款服务机构的基本服务费至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10. 转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一定金额,用以偿还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所有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11. 转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一定金额,直至所有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向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全部清偿完毕。
  12. 在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偿还完毕后,计提当期应收取的贷款服务机构的超额奖励服务费(如有)至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13. 如有剩余资金,则全部作为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转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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