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欣2026年第八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6-05-27
  • 簿记建档: 2026-06-03
  • 设立日期: 2026-06-05
  • 法定到期: 2034-07-26
  • 付款周期: 半年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企业贷款
  • 产品系列: 建欣
  • 簿记人: None

支持证券

债券名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优先100.0039,000.001.9 %2026-06-032029-10-2639,000.00100.00
C100.0015,400.00/2026-06-032034-07-2615,400.00100.00
名称发行规模配售规模利率类型加权平均期限设立日期
优先档39,000.0037,050.00固定利率1.920002026-06-05
次级档15,400.0014,630.00零息式3.480002026-06-05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54,400.00
次级比例: 28.309%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6-02-28
本息费余额:456,587.30
本金余额:446,841.06


资产池回收预测
    中债资信: 75,248.21 (回收率: 16.481%)
    大公国际: 96,315.05 (回收率: 21.095%)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94.25%
    可疑: 5.04%
    损失: 0.72%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包括一定比例的抵押贷款(54.82%),且抵押物以居住用房为主(97.01%),变现能力强。
  • 入池资产借款人分散度较高,前十大借款人贷款余额占比仅2.30%,有效降低集中风险。
  • 入池资产加权平均逾期期数很短(3.19个月),损失类贷款占比低(0.72%),债权回收可能性较高。
  • 交易结构下资产池回收现金流超额覆盖优先档证券本息,且流动性储备账户设置缓释了流动性风险。
  • 信用触发机制较为完备,交易结构风险很低。

🟥 负面观点

  • 资产实际回收率与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受催收能力、司法环境等因素影响。
  • 部分资产无抵押担保(信用类占45.18%),还款来源有限,回收水平较低。
  • 抵押类资产当前抵押率较高(加权平均当前抵押率118.14%),处置难度较大。
  • 入池资产地区分散度较低,深圳占比16.96%,存在较高的集中度风险。
  • 实际发行利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影响优先档证券兑付。
  • 会计、律师采取抽样尽调,个别资产可能具有瑕疵或不符合合格标准。
  • 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波动可能影响债务人还款能力和抵押物变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 正面观点

  • 资产池分散性较好,入池资产五级分类主要为次级类,损失类占比低
  • 本项目采用优先档/次级档结构分层设计,具有一定的内部增信作用,且资产池预计回收金额存在现金流超额覆盖,对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具有一定保障
  • 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设置,对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具有一定保障,能够一定程度上缓释处置收入不确定风险
  • 建设银行具有丰富的信贷和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贷后管理能力较好,作为发起机构/贷款服务机构能够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的回收提供保障

🟥 负面观点

  • 入池资产中信用类不良贷款余额占比45.18%,信用类资产回收依赖于对借款人的催收,回收金额和回收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涉及抵押担保的资产加权平均最新抵押率较高,抵押物对入池资产未偿本息费回收的保障作用较弱
  •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整体回收处置难度有所增加
  • 受区域司法环境、借款人配合程度、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抵押物的处置存在不确定性
  • 本项目信用风险与现金流分析基于一定的理论假设,可能存在模型局限性,模型关键参数的预期基于有限的历史数据,可能导致资产池预期回收表现与真实情况存在偏差

违约前分配


  1. 资金来源为资产池回收款及合格投资收益,依据相关中国法律应由受托人缴纳的与信托相关的税费,按法定税费顺序支付,记入信托分配(税收)账户。
  2.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同顺序支付各项发行费用(包括受托机构垫付的该等费用(如有)),金额按实际发生,按比例支付,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3.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同顺序支付支付代理机构、受托人、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提供跟踪评级服务、审计师、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受托人因清仓回购而聘请的评估机构对剩余资产池进行评估所发生的费用(如有)及上述相关主体和贷款服务机构各自可报销的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受托人代为发送权利完善通知所发生的费用(如有),金额按实际发生,按比例支付,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4.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支付不高于累计处置收入金额10%(含)的处置费用,金额不超过累计处置收入的10%,顺序支付,记入处置费用账户。
  5.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支付优先档证券利息,金额按票面利率计算,顺序支付,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6.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将相应金额计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使该账户的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等于当期应付税收、发行费用、各参与机构限额内费用支出和报酬、优先档证券利息之和的1.5倍,顺序支付,记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
  7.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同顺序支付受托人、贷款服务机构、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如有)、审计师(如有)以及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各自可报销的实际费用支出总额,金额按实际发生,按比例支付,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8.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支付优先档证券本金直至偿还完毕,金额按计划,顺序支付,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直至所有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9.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支付高于累计处置收入金额10%(不含)的处置费用,金额为超过10%的部分,顺序支付,记入处置费用账户。
  10.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支付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金额按约定,顺序支付,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包括以往各期未付金额。
  11.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支付次级档证券本金直至偿还完毕,金额按计划,顺序支付,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直至所有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12.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支付次级档证券固定资金成本直至清偿完毕,金额按约定,顺序支付,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直至所有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向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全部清偿完毕。
  13.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在次级档固定资金成本偿还完毕后,将届时按《服务合同》确定的超额奖励服务费金额(如有)顺序支付,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14. 资金来源为剩余资金,如有剩余资金,则全部作为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顺序支付,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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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机器翻译,存在表格错位,图表缺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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