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诚2026年第三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6-06-08
  • 簿记建档: 2026-06-15
  • 设立日期: 2026-06-18
  • 法定到期: 2033-09-26
  • 付款周期: 半年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企业贷款
  • 产品系列: 交诚
  • 簿记人: None

支持证券

债券名称剩余面额当前余额当前利率起息日期预期到期发行规模发行价格
优先100.0056,000.001.88 %2026-06-182029-12-2656,000.00100.00
C100.0017,960.00/2026-06-182031-09-2617,960.00101.00
名称发行规模配售规模利率类型加权平均期限设立日期
优先级56,000.0053,200.00固定利率1.910002026-06-18
次级17,960.0017,062.00零息式3.600002026-06-18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73,960.00
次级比例: 24.283%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6-03-31
本息费余额:247,133.12
本金余额:237,396.61


资产池回收预测
    中债资信: 88,791.00 (回收率: 35.928%)
    中诚信国际: 89,821.35 (回收率: 36.345%)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44.49%
    可疑: 25.29%
    损失: 30.22%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以抵押贷款为主,抵押物全部为居住用房,变现能力强
  • 借款人和地区分散度较高,降低回收波动
  • 加权平均逾期期数10.77个月,回收可能性高
  • 交易结构下超额覆盖为优先级本息提供较好信用支持
  • 信用触发机制较为完备,交易结构风险很低

🟥 负面观点

  • 实际回收率与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诉讼进展偏慢
  • 部分信用类贷款占比8.62%,回收水平低
  • 实际发行利率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兑付
  • 抽样调查风险,个别资产可能不符合标准
  • 宏观经济及房地产市场波动影响回收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预期回收金额可以为优先级证券提供较大的现金流回收支持。一般景况下,入池资产次级证券预期到期日之前预期毛回收金额为89821.35万元,相较优先级证券发行规模56000.00万元提供了较大的现金流回收支持。
  • 储备账户设置。设置有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可在一定程度上缓释优先级证券利息偿付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 交通银行具备丰富的贷款服务经验。交通银行经营稳健,资产质量良好,已成功发起多期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具备履行其相应职责的能力。

🟥 负面观点

  • 地区集中度风险:入池不良资产主要分布于广东省、浙江省和江苏省,合计未偿本息余额占比为37.51%,易受相关区域经济波动影响。
  • 回收不确定性较大:不良债权回收受系统性风险和偶然因素影响,且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可能对处置价值和处置时间产生不利影响。
  • 资金混同风险:回收款在贷款服务机构账户中有停留时间,可能与其他资金混同,但设有缓释措施。
  • 抵销风险:未设置抵销储备账户,借款人可能行使抵销权导致回收款减少,但设有缓释措施。
  • 未设置外部流动性支持机构,利息兑付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 模型局限性:评级模型基于理论假设和历史数据,与实际可能存在差异。
  • 宏观经济风险: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将加大基础资产履约表现的不确定性。

违约前分配


  1. 支付依据相关中国法律应由受托人缴纳的与信托相关的税费(如需)(处置收入及合格投资收益先进入信托账户,再分配至各账户),记入信托分配(税收)账户
  2. 支付发行登记服务费,同顺序支付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发行登记服务费除外)(包括受托机构垫付的该等费用(如有)),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3. 支付应付但尚未支付给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的当期服务费用总额,转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4. 同顺序支付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资金保管机构根据《资金保管合同》收取的资金汇划费除外),转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5. 同顺序支付应付给受托人、资金保管机构、评级机构(指中诚信和中债资信的跟踪评级报酬,如有)、审计师(如有)、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当期服务报酬,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6. 支付下一个支付日应支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金额,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7. 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计提相应金额,使该账户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记入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
  8. 同顺序支付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资金保管机构根据《资金保管合同》收取的资金汇划费除外),转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9. 支付一定金额用以偿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所有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10. 支付累计应付未付的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记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
  11. 转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一定金额,用以偿还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所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
  12. 转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一定金额,直至所有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向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全部清偿完毕
  13. 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偿还完毕后,将贷款服务机构先行垫付且尚未受偿的剩余全部处置费用金额转入处置费用账户并向其支付
  14. 在上述贷款服务机构垫付的处置费用偿还完毕后,如有剩余资金,将届时按《服务合同》确定的超额奖励服务费金额(如有)转入信托分配(费用和开支)账户并支付给贷款服务机构
  15. 如有剩余资金,则全部作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记入信托分配(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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