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誉至诚2026年第一期

基础信息

  • 公告日期: 2026-03-20
  • 簿记建档: 2026-03-27
  • 设立日期: 2026-03-31
  • 法定到期: 2033-08-26
  • 付款周期: 半年度
  • 底层资产: ⚠️不良资产
  • 细分资产: 💼企业贷款
  • 产品系列: 中誉至诚
  • 簿记人: None

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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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名称发行规模偿付类型利率类型预期到期起息日期配售金额预期存续加权存续
优先档95,000.00过手摊还固定利率2030-02-262026-03-3190,250.003.911.72
次级档28,500.00过手摊还None2033-08-262026-03-3127,075.007.413.26


融资结构

募集规模: 123,500.00
次级比例: 23.077%


资产池统计
起算日期: 2025-07-01
本息费余额:370,439.96
本金余额:359,364.29


资产池回收预测
    中债资信: 156,739.00 (回收率: 42.312%)
    东方金诚: 161,783.88 (回收率: 43.673%)


资产池五级分类
    次级: 77.13%
    可疑: 10.44%
    损失: 12.43%


相关发行: 过去18个月同系列产品,以及过去12个月同底层资产类别产品,以及发行利差


售前报告: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资产全部为抵押贷款,且多数为居住用房,抵押物相对其他资产具有更强的变现能力,对资产池预期回收水平和回收可靠性形成了较好的支撑。
  • 入池资产借款人和地区分散度较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产池回收金额的波动程度。
  • 入池资产当前逾期期数较短,损失类贷款占比较低,债权回收可能性较高。
  • 本期证券的交易结构下,资产池回收现金流能够为优先档证券提供较好的信用支持,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的设置一定程度缓释了证券的流动性风险。
  • 本期证券信用触发机制较为完备,交易结构风险很低。

🟥 负面观点

  • 资产的实际回收率与回收时间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实际项目表现与预期存在偏差。
  • 部分抵押物为非居住用房,入池资产当前抵押率较高,处置难度相对较大。
  • 实际发行利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证券兑付存在一定风险。
  • 本期证券抽样调查的风险。
  • 宏观经济在政策持续发力和新旧动能加速转换的背景下,将保持长期稳中向好的势头,但仍需关注外部环境变化与宏观行业因素对信用风险的影响。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正面观点

  • 入池基础资产为附有个人居住用房抵押担保的个人经营不良贷款债权,共计4081笔,涉及借款人2431户,抵押物分布于全国217个城市,借款人分散度和抵押物所在城市分散度很高,有助于降低资产池现金流回收的波动程度
  • 基准情景下,入池资产60个月内的预计净回收金额为153694.69万元,能够为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偿付提供较好的保障
  •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设置了流动性储备账户,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为当期应付的各项费用和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利息金额的1.00倍,能够较好地缓释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利息兑付面临的流动性风险
  • 贷款服务机构中国银行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和中国六大国有银行之一,资产质量保持在良好水平,资本实力不断提升,同时具备丰富的资产证券化经验,能够为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优质的贷款服务

🟥 负面观点

  • 入池资产为抵押类个人经营不良贷款债权,截至初始起算日借款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占比较低,资产回收款主要依赖于对抵押物的处置,在近年来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下,不良资产催收持续承压,资产池的回收金额和回收时间将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
  • 截至初始起算日,入池资产加权平均抵押率较高,未偿本息费余额占比为47.09%的资产对应抵押物位于跌价风险较大的三线及以下城市,同时部分抵押物为借款人唯一住房,对资产处置回收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 东方金诚对个人经营不良贷款回收金额及时间的预测建立在有限的历史数据与一系列模型假设之上,受模型局限性影响,未来实际回收情况可能与模型预测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

违约前分配


  1.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依据相关中国法律应由受托人缴纳的与信托相关的税收,按应付未付的税收金额(即当期应付税收)进行顺序支付。
  2.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支付代理机构报酬、受托人报酬、资金保管机构的报酬、评级报酬、审计师的报酬、后备贷款服务机构(如有)的报酬、会计顾问/税务顾问执行商定程序以及出具专业意见的报酬、上述相关主体和贷款服务机构各自可报销的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支出、受托机构垫付费用(包括代为发送权利完善通知所发生的费用,如有),按应付未付的总额(即各机构报酬及不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费用)进行同顺序按比例支付。
  3.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支付优先档证券(即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利息,按应付未付的利息金额(即优先档证券应付利息)进行顺序支付。
  4.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转入流动性储备账户(即信托储备账户),记入相应金额,使该账户的余额不少于必备流动性储备金额(即当期应付税收、发行费用(如有)、各参与机构限额内费用支出和报酬以及优先档证券利息之和的1.0倍),进行顺序支付。
  5.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支付各参与方的超过优先支出上限的各自可报销的实际费用支出总额(即超出优先支出上限的实际费用支出),按应付未付的总额(即超出优先支出上限的实际费用)进行顺序支付。
  6.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支付优先档证券(即优先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所有优先档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即至偿还完毕),进行顺序支付。
  7.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支付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按应付未付金额(包括以往各期未付金额,即贷款服务机构基本服务费)进行顺序支付。
  8.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支付次级档证券(即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直至所有次级档证券的未偿本金余额为零(即至偿还完毕),进行顺序支付。
  9.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支付次级档证券(即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固定资金成本,按应付未付金额(即至偿还完毕)进行顺序支付。
  10.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支付贷款服务机构的超额奖励服务费(如有),按《服务合同》确定的金额(即贷款服务机构超额奖励服务费)进行顺序支付。
  11. 从资产池回收现金流(即信托收款账户收到的回收款及从其他账户转入的资金)中,支付次级档证券(即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按所有余额(如有,即剩余资金)进行顺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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